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校地址:主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特色校区(南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产教融合校区(东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五)学校简介:学校自1974年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始,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先后更名为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更名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顶岗实习管理优秀单位”“中国产教融合百强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百强”等荣誉称号,是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4年9月,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了自治区第二批优质校建设项目期满验收。
2021年6月,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的工作方案》(新教组办发〔2021〕3号),计划将学校打造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学校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五年投入资金11亿多元,基础办学条件跃居全疆高职院校的前列,综合办学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学校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图书160万册。现有在校生167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68人,硕士以上教师628人。设置12个二级学院和50个高职三年制专业,常年招生专业保持在40个左右,与新疆理工学院联办“3+2”应用型本科现代物流管理专业1个。学校紧贴新疆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疆高质量发展需求,锚定伊犁州产业需求定向,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了“521”专业群布局(5个自治区重点(骨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群、1个培育专业群)。学校建有306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和27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牵头建设了自治区级区域产教联合体1个、自治区级职教集团1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产业学院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企业教师工作站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劳模工作室、非遗传承工作室等6个,聘请产业教授20余人,行业导师130余人,有力地推动了政行企校各类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2025年,成功获批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各1个,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地市级公共服务网点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各1个。获批省部级项目15项、厅局级项目20项,科研项目立项实现量质双提升。
2025年,学校深入推进“岗课赛证创”综合育人模式,师生参赛获奖数量再创新高。全年荣获各级各类奖项426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264项。教师在自治区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斩获一等奖3个,总成绩位居全区前列;学生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选拔赛中摘得金奖1项、铜奖9项,国赛获奖数量位列全疆第一。学校荣获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实现历史性突破;成功蝉联第7届中国大学生和球锦标赛高职组冠军;微电影《天山巍巍 精神永驻》获全国大学生讲思政课一等奖。全年被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14篇,对外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2025年,我校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6.41%。
二、高职单招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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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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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7 |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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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0 | 458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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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23 | 1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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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23 | 1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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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文理兼收 | 17 | 1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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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文理兼收 | 12 | 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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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01 | 艺术设计 | 3 | 艺术类 | 10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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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艺术类 | 10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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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 |
480411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3 | 文理兼收 | 18 | 1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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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02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文理兼收 | 25 | 1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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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01 |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15 | 1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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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1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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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文理兼收 | 11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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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204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1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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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2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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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1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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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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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理工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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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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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202 | 智慧水利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30 | 2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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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11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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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3 | 文理兼收 | 11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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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17 | 1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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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收 | 13 | 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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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1 | 护理 | 3 | 文理兼收 | 18 | 1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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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23 | 1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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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2K | 学前教育 | 3 | 文理兼收 | 8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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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8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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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104 | 化工生物技术 | 3 | 理工 | 20 | 1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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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30 | 2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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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理工 | 20 | 1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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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20 | 1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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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403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18 | 1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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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01 | 音乐表演 | 3 | 艺术类 | 10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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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自治区音乐表演类统考合格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文理兼收 | 11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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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15 | 1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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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4 |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 3 | 文理兼收 | 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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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45 | 3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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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18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45 | 3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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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02 | 园林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45 | 3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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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我校高职单招招生章程,了解我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体检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
4月8日10时至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六、考试及录取工作
我校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及要求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时间为4月18日至19日,具体考试方案以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通知为准。
1.面试方式:我校线上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请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2.具体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方案将在考试前通过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生周边1.5米均在镜头中;(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确认考生身份,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三)录取
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艺术类: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学校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及职业岗位从业要求,对部分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到我校石油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不能录取到我校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于4月22日至25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考生需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
2026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七、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高职单招录取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二)高职单招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职单招录取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护理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三)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800元/年、4人间1000元/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九、奖、助、贷措施
(一)学校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10000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凡获得者4000元/学年;
5.筑梦奖学金:凡获得者4000元/学年。
(二)学校设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7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7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3.学院助学金:1000元/学年。
(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7281099、7281100
(二)邮编:833200
(三)监督电话:0992-7281020
(四)学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
(五)招生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

(六)报名网址:“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www.xjzk.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