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4-08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0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校地址:主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特色校区(南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产教融合校区(东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五)学校简介:学校自1974年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始,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先后更名为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更名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顶岗实习管理优秀单位”“中国产教融合百强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百强”等荣誉称号,是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4年9月,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了自治区第二批优质校建设项目期满验收。

2021年6月,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的工作方案》(新教组办发〔2021〕3号),计划将学校打造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学校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五年投入资金11亿多元,基础办学条件跃居全疆高职院校的前列,综合办学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学校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图书160万册。现有在校生167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68人,硕士以上教师628人。设置12个二级学院和50个高职三年制专业,常年招生专业保持在40个左右,与新疆理工学院联办“3+2”应用型本科现代物流管理专业1个。学校紧贴新疆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疆高质量发展需求,锚定伊犁州产业需求定向,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了“521”专业群布局(5个自治区重点(骨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群、1个培育专业群)。学校建有306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和27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牵头建设了自治区级区域产教联合体1个、自治区级职教集团1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产业学院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企业教师工作站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劳模工作室、非遗传承工作室等6个,聘请产业教授20余人,行业导师130余人,有力地推动了政行企校各类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2026年,成功获批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各1个,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地市级公共服务网点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各1个。获批省部级项目15项、厅局级项目20项,科研项目立项实现量质双提升。

2026年,学校深入推进“岗课赛证创”综合育人模式,师生参赛获奖数量再创新高。全年荣获各级各类奖项426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264项。教师在自治区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斩获一等奖3个,总成绩位居全区前列;学生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选拔赛中摘得金奖1项、铜奖9项,国赛获奖数量位列全疆第一。学校荣获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实现历史性突破;成功蝉联第7届中国大学生和球锦标赛高职组冠军;微电影《天山巍巍 精神永驻》获全国大学生讲思政课一等奖。全年被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14篇,对外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2026年,我校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6.41%。

二、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14417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650

459

19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0

14

6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20

14

6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

18

13

5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13

9

4


550101

艺术设计

3

10

7

3

须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10

7

3

须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

4804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27

19

8


4804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28

20

8


480401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

3

28

20

8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12

8

4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12

8

4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12

8

4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12

8

4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10

7

3


440501

工程造价

3

5

3

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

3

2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5

3

2


450202

智慧水利技术

3

30

21

9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15

11

4


530810

供应链运营

3

15

11

4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17

12

5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13

9

4


520201

护理

3

18

13

5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20

14

6


570102K

学前教育

3

8

6

2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8

6

2


470104

化工生物技术

3

15

11

4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

20

14

6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

15

11

4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15

11

4


5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3

18

13

5


550201

音乐表演

3

10

7

3

须自治区音乐表演类统考合格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11

8

3


540101

旅游管理

3

15

11

4


540104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3

5

3

2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3

45

32

13


410118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3

45

32

13


410202

园林技术

3

45

32

13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四、报名程序

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一)学生申请及中等职业学校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并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下材料报我校审核:

1.《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邮寄);

2.学生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打包发指定邮箱,身份证复印件随其余材料邮寄;

4.公示情况扫描件,原件邮寄;

5.如有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直升专报名汇总表》注明清楚,并提供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发指定邮箱;

6.《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直升专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及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对应科类的专业统考成绩单。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于4月12日18:00前报我校进行审查,纸质版原件待审核无误后寄送至我校。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负责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确保所有报名考生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五、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8日至19日,具体考试方案以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通知为准。

1.面试方式:我校线上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请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2.具体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方案将在考试前通过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生周边1.5米均在镜头中;(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确认考生身份,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院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结合学生中职期间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根据“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专科)直升专领导小组审核。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3.成绩核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考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分×3,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00分。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体检要求:报考高职(专科)直升专的考生须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学校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及职业岗位从业要求,对部分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如下: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到我校石油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不能录取到我校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于4月22日至25日对高职(专科)直升专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予以公示。

(四)相关事项

2026年高职(专科)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高职(专科)直升专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六、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专录取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二)高职(专科)直升专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职(专科)直升专录取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八、学院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护理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三)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800元/年、4人间1000元/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九、奖、助、贷措施

(一)学校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10000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凡获得者4000元/学年;

5.筑梦奖学金:凡获得者4000元/学年。

(二)学校设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7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7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3.学助学金:1000元/学年。

(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7281099、7281100

(二)邮编:833200

(三)监督电话:0992-7281020

(四)学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

(五)招生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