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 2012 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 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 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 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顶岗实习管理优秀单位”“中国产教 融合百强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百强”等荣誉称号,是全国第三 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2024 年 9 月,学院以优秀等次通过了自治区第二批优质校建设 项目期满验收。
2021 年 6 月,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 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区域职业教育 高地的工作方案》(新教组办发〔2021〕3 号),计划将学院打造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学院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三 年国家投入资金 11.3 亿多元,基础办学条件跃居全疆高职院校 的前列,综合办学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 升,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学院整体布局为 “一主一基地”:1 个主校区、1 个产教融 合基地。占地面积共计 1465.97 亩,学院现有校舍面积 46.52 万平方米,现有图书 155 万册。学院设有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 41个,与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联办 “4+0”园林、 “ 3+2”旅 游管理本科专业 2 个。学院积极对接自治区 “十大产业集群”, 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构建形成 “5221”专业群布局( 5 个自治区 重点( 骨干)专业群、2 个优先专业群、2 个特色专业群、1 个 培育专业群)。
学院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创新能力培养,近三年,学院师生 获得自治区及以上成果 820 项,其中国家级 170 项, 自治区级 650项。在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银奖 1 项、铜奖 8 项;在 2024 “一带一路” 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国家级金奖 2 项、银奖 7 项、铜奖 6 项。
学院建有 179 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和 140 余个稳定的校外实习 实训基地,牵头建设了自治区级区域产教联合体 1 个、自治区级 职教集团 1 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 个,行业产教融合 共同体 3 个,产业学院 3 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3 个,企业教师工 作站 12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10 个,劳模工作室、非遗传承工作 室等 6 个,聘请产业教授 20 余人,行业导师 130 余人。有力地 推动了政行企校各类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2024 年,我校 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为 95.88%。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 2025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 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前 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 可顺次递补。
(二)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 2025 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 报我校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 2025 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 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三、报名程序
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优 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直升专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一)学生申请及中等职业学校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 《2025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 申请表》,并由各 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 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 ( 时间不少于 3 天)。
( 二)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下材料报我校审核:
1.《2025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电 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邮寄);
2.学生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打包发指定邮箱,身份证复印件随其余材料 邮寄;
4.公示情况扫描件,原件邮寄;
5.如有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免试或加分 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发指定邮箱;
6.《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直升专报名汇总表》 电 子版(发邮箱)及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艺术类统考成绩单。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于 4 月9 日 18:00 前报我校 进行审查,纸质版原件待审核无误后寄送至我校。各中等职业学 校的校长是直接负责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 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0992-7281100、6809118
邮箱:1505283319@qq.com
四、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线上面试时间为 4 月 14-15 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以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通知为准。
1.面试方式:我校线上面试使用 “腾讯会议”软件(请下 载使用最新版本)。
2.具体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方案将在 4 月 13 日前通过我校 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 术学院招生平台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手 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 2 ) 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 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 生周边 1.5 米均在镜头中;( 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 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 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 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 ( 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确认考生身份,视频、音频测试畅 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 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 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 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录取办法:
1.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院校负责、招 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结合学生中职期间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根据“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直升专领导小组审核。
2.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 评价( 线上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 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3.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 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 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2.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 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统一使用考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 × 3。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 考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 × 3, 总分 30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 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 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 300 分。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3.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拟录取名单于 4 月 20 日-25 日期间在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予以公示。
4.报考直升专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 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2025 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5 年普通高 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 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五、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 理规定对直升专录取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二)直升专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 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直升专录取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 的学生相同。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 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 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 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 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 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 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 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 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 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 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 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院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 元/年,艺术类专 业:5500 元/年,护理专业:3900 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 元 /年; (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三)住宿费:6 人间 800 元/年、8 人间 600 元/年(如有变 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八、奖、助、贷措施
(一)学院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 10000 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 6000 元/学年;
3.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 6000 元/学 年;
4.学院奖学金:凡获得者 4000 元/学年;
5.筑梦奖学金:凡获得者 4000 元/学年。
(二)学院设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 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700 元/学年,二等助学金 3700 元/学年,三等助学金 2700 元/学年;
2.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3000 元/学年, 二等助学金 2000 元/学年,三等助学金 1000 元/学年;
3.学院助学金:1000 元/学年。
(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 62 号
(二)邮编:833200
(三)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7281100、6809118
(四)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992-7281020
(五)学院网址:http://www.xjyyedu.cn
(六)招生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