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直升专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4-0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0

学院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 2012 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 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 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 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顶岗实习管理优秀单位”“中国产教 融合百强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百强”等荣誉称号,是全国第三 “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2024  9 月,学院以优秀等次通过了自治区第二批优质校建设 项目期满验收。

2021  6 月,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 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区域职业教育 高地的工作方案》(新教组办发〔2021〕3 ),计划将学院打造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学院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三 年国家投入资金 11.3 亿多元,基础办学条件跃居全疆高职院校 的前列,综合办学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 升,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学院整体布局为 “一主一基地”:1 个主校区、1 个产教融 合基地。占地面积共计 1465.97 亩,学院现有校舍面积 46.52 平方米,现有图书 155 万册。学院设有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 41个,与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联办 “4+0”园林、  3+2”旅 游管理本科专业 2 个。学院积极对接自治区 “十大产业集群”, 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构建形成 “5221”专业群布局( 5 个自治区 重点( 骨干)专业群、2 个优先专业群、2 个特色专业群、1   培育专业群)。

学院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创新能力培养,近三年,学院师生 获得自治区及以上成果 820 项,其中国家级 170 项, 自治区级  650项。在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银奖 1 项、铜奖 8 项;在 2024 “一带一路” 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国家级金奖 2 项、银奖 7 项、铜奖 6 项。

学院建有 179 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和 140 余个稳定的校外实习 实训基地,牵头建设了自治区级区域产教联合体 1 个、自治区级 职教集团 1 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 个,行业产教融合 共同体 3 个,产业学院 3 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3 个,企业教师工 作站 12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10 个,劳模工作室、非遗传承工作 室等 6 个,聘请产业教授 20 余人,行业导师 130 余人。有力地 推动了政行企校各类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2024 年,我校 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为 95.88%。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 2025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 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前 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 可顺次递补。

二)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 2025 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 报我校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  2025 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 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三、报名程序

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优 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直升专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一)学生申请及中等职业学校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 2025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 申请表》,并由各 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 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  时间不少于 3 天)。

 二)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下材料报我校审核:

1.《2025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邮寄);

2.学生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打包发指定邮箱,身份证复印件随其余材料 邮寄;

4.公示情况扫描件,原件邮寄;

5.如有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免试或加分 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发指定邮箱;

6.《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直升专报名汇总表》  子版(发邮箱)及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艺术类统考成绩单。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于 4 月9 日 18:00 前报我校 进行审查,纸质版原件待审核无误后寄送至我校。各中等职业学 校的校长是直接负责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 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0992-7281100、6809118

邮箱:1505283319@qq.com

四、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线上面试时间为 4  14-15  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以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通知为准。

1.面试方式:我校线上面试使用 “腾讯会议”软件(请下 载使用最新版本)。

2.具体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方案将在 4  13 日前通过我校 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 术学院招生平台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手 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 2  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 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 生周边 1.5 米均在镜头中;( 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 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 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 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  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确认考生身份,视频、音频测试畅 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 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 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 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录取办法:

1.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院校负责、招 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结合学生中职期间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根据“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直升专领导小组审核。

2.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综合素质 评价( 线上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 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3.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 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 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2.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 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统一使用考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 × 3。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 考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 × 3, 总分 300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方面内容: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 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 业潜质;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 300 分。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3.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拟录取名单于 4  20 日-25 日期间在我校官网(http://www.xjyy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予以公示。

4.报考直升专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 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2025 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5 年普通高 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 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五、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 理规定对直升专录取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二)直升专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 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直升专录取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 的学生相同。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  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 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 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 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 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 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 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 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 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 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院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 /年,艺术类专 业:5500 /年,护理专业:3900 /年,财经类专业:3000  /年; (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三)住宿费:6 人间 800 元/年、8 人间 600 /年(如有变 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八、奖、助、贷措施

一)学院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 10000 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 6000 元/学年;

3.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 6000 元/学 年;

4.学院奖学金:凡获得者 4000 元/学年;

5.筑梦奖学金:凡获得者 4000 元/学年。

二)学院设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 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700 元/学年,二等助学金 3700 元/学年,三等助学金 2700 元/学年;

2.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3000 元/学年, 二等助学金 2000 元/学年,三等助学金 1000 元/学年;

3.学院助学金:1000 元/学年。

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 62 

二)邮编:833200

三)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7281100、6809118

四)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992-7281020

五)学院网址:http://www.xjyyedu.cn

六)招生微信公众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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