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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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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 第10、11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10、11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园林绿化工、客房服务员中级/四级二、报名时间园林绿化工、客房服务员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前三、认定时间园林绿化工、客房服务员:2024年12月20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认定机构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考务科负责园林绿化工、客房服务员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人社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5050011机构地址:新疆奎
    2024-12-19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 2024年第四季度第40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40批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保育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二、报名时间保育师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前三、认定时间保育师:2024年12月14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
    2024-12-11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 第9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9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食品检验员中级/四级二、报名时间食品检验员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前三、认定时间食品检验员:2024年12月15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认定机构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考务科负责食品检验员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人社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5050011机构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联系电话:0992-7281113新疆
    2024-12-11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 第8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8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工业废水处理工中级/四级二、报名时间工业废水处理工报名时间:2024年12月8日前三、认定时间工业废水处理工:2024年12月11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认定机构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考务科负责工业废水处理工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人社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5050011机构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联系电话:0992-72
    2024-12-10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 2024年第四季度第39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39批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保育师 初级/五级二、报名时间保育师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三、认定时间保育师:2024年12月8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五、认定机构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考务科负责保育师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人社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5050011机构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联系电话:0992-6809185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评估遴选确定后,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公示备案请查询http://pjjg.osta.org.cn/detail/35108detail.html)。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在国家人社部备案机构认定职业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
    2024-12-06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 第4、5、6、7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4、5、6、7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电工、车工、汽车维修检验工 中级/四级二、报名时间电工、车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三、认定时间电工、车工、汽车维修检验工:2024年12月7-8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五、认定机构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考务科负责电工、车工、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人社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5050
    2024-12-06
  • 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 2024年第四季度第37、38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37、38批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如下:一、认定工种装配钳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二、报名时间装配钳工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前三、认定时间装配钳工:2024年11月23至24日四、报名条件符合自治区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年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2024-11-25
  • 【科研创新】学院举行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聚焦科研管理与创新发展
    在金秋送爽、硕果累累的美好时节,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于9月19日,在苏缘楼7楼会议室隆重召开了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叶列吾别克·那克斯别克主持,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钰,学院党委委员张文汇及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伊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叶列吾别克·那克斯别克首先对本次会议的目的、安排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强调了学术委员会在推动学院科研管理、提升学术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鼓励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会议的核心议程围绕多项科研管理制度修订展开。首先,与会人员深入审议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的修订和完善,旨在进一步激发科研创新活力,规范学院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强化平台建设和专利保护,为学院科研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随后,会议听取了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立项首批博士科研创新团队情况的汇报,并解读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工作站博士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这一举措标志着学院在高层次科研团队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提升学院的科研实力和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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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

  • 2025.12.03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院党委书记陈梅兰主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锚定发展方向谋划“十五五”新篇
  • 2026.07.03
    【校园资讯】我校在自治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做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交流发言
  • 2026.07.03
    【基层党建】传递组织关怀 凝聚奋进力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建党105周年“七一”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 2026.07.02
    【基层党建】党旗引领庆七一 聚力攻坚促发展——我校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主题升旗仪式
  • 2026.07.01
    【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对接产业需求 我校赴新奇康药业洽谈校企合作

通知公告

  • 2026.07.14
    中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6.07.06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 2026.04.16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清理长期往来账款的公告
  • 2026.07.06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6.07.16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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