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0

进一步加强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银龄教师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专业优势及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提升,现将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74年6月,前身是农七师师范学校,先后由伊犁州教育学院、伊犁州建筑工程学校、伊犁州奎屯技工学校、伊犁州文化艺术学校、奎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所学校合并而成。2012年,学院转型为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整体布局为“一区一基地”(1个主校区、1个产教融合基地),设有13个二级学院,下设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41个。学院现有自治区黄大年式教师培育团队1个,自治区级思想政治理论课“王文余名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岗位能手”1人、伊犁州思想政治理论课“周钰名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2个、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新疆骨干人才研修计划项目2人、“小组团”援疆团队项目2个、自治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3个,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共建博士科研创新团队12个,牵头建设了自治区级区域产教联合体1个、自治区级职教集团1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产业学院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企业教师工作站12个,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劳模工作室、非遗传承工作室等6个。

二、需求计划

详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志愿到学院任教讲学的高校退休教师。

2.具有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够在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团队建设中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

3.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入校前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体检报告)。紧缺特殊人才年

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职责

1.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期承担不少于72课时课堂教学工作,每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学院层面的学术或教学讲座(报告)活动。

2.参与指导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对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及课程设置、科研平台申报、校企合作等提供智力支持与帮助。

3.培养和引领教师发展与团队创新,指导不少于2名青年教师或者指导1个教学科研团队。每学年主持或指导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或每学年以第一作者(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或指导发表高水平论文(获批省部级以上采纳报告)1篇。

4.参与学生培养,如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各级各类师生竞赛或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教研活动(听课、评课、教法研讨、上示范课、课题研讨等)。

5.参与学院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完成学院和所在二级学院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1.薪酬保障。银龄教师待遇发放以实际在岗工作时间为准,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银龄教师(援派时间1年及以上)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以上待遇先按月(2、8月不予发放)平均发放服务期内工作补助的80%,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再一次性发放工作补助的20%。

2.医疗保障。学院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补充支持,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用药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

3.生活保障。提供公寓住宿(含水、电、网络、天然气、物业、暖气和家具家电)。关心关注银龄教师,安排配备1名青年教师担任工作助理,提供“一对一”工作和生活服务,做好日常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

4.交通保障。按照学院规定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每年可报销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院交通费。

5.其他保障。超出规定教学科研任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咨询及其他评审以及在校期间以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其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奖励,均参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六、聘任程序

1.报名方式。银龄教师本人填写《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银龄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加盖援派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或离退休部门公章。报名信息表、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体检报告电子版以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5565319@qq.com),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

2.人员遴选。各招募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党委组织人事部复审后,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3.签订协议。援派高校、银龄教师与我校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权利和义务。

4.上岗任教。协议签订后,银龄教师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来校任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长期有效。

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

柴老师:0992-7281028

高老师:0992-6809010

附件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银龄教师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docx

附件4:应募者本人及亲属特别申明.docx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3日